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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| 北京晚报讯(记者徐慧瑶 通讯员王冬 王尚秋石)北京顺义居民郑某花8000元私改电表,以为能省下一大笔电费,然而事发后补缴的电费与罚款却是其窃电金额的数倍,同时,郑某还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一年。

三 | 2017年夏天,家住顺义区的郑某在业主群里看见有人声称能改装电表,达到节省电费的效果。郑某一家所住的住宅价值不菲,但他本人却一直十分心疼每月的电费。看到这则消息后他十分心动,于是立刻邀约对方来把家里电表改成“节能电表”。

四 | 根据相关规定,郑某需补缴的电费与罚款将是其窃电金额的数倍,同时其还要面临法律的制裁。最终,顺义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郑某提起公诉,郑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两万元;在业主群里发送窃电信息、组织电表改装的傅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六万元。 检察官提示,电力资源属于国家公共财产,受国家保护,私自改装电表等窃电行为不仅侵占了国家电力资源,扰乱了公共秩序,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,希望广大市民共同营造有序规范的用电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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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on:02:24:36